|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5月27日,防城港市正式设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 e7 m, H) K4 ]# g9 v3 O/ Z; l
; `1 X4 d0 l5 Z4 d$ @1 [ 据了解,作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
# o, S6 q" W+ T/ @0 a1 U" t4 }1 T
2 P- i5 w3 _* s( _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