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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交流] 山东将艾滋病列入婚检项目 多措力保艾滋病低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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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05:1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有效遏制艾滋病流行蔓延,到2020年继续保持低流行状态,2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将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教育部门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列入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各地要将艾滋病监测纳入婚前检测项目。

艾滋病防治知识列入中学教学计划

艾滋病是什么?离我们普通人到底多远?至今依然有不少人不清楚。

按照我省的要求,为提高艾滋病的知晓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要将防治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另外,还要加强对农村、疫情严重地区和外来妇女、劳务输出人员、建筑工人、被监管人员、流动人群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此外,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生活技能教育列入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保证课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时,要向每名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筛查实验室

我省将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减少传播机会,这也是防治工作的重点。

据介绍,监测检测是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掌握疫情的有效手段。此后,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和采供血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并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可及性。

同时,加大对外来妇女、流动人口、暗娼、男男性接触者、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力度,定期对男男性接触者、暗娼等高危人群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

另外,按照工作部署,各地要将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

高校、大型工地安装安全套销售机

据悉,切断经性途径传播是防止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关键。因此,对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十分重要。

按照规定,要定期对娱乐场所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在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在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在高等院校、大型建筑工地、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安装安全套销售设施,增加安全套可及性。

另外,提高暗娼、男男性接触者和吸毒人群的干预覆盖面和频次,重点人群和场所覆盖面保持在80%以上,对暗娼、男男性接触者和吸毒人群要开展面对面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介绍正确使用安全套的方法。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与管理,督促其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减少二代传播。

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拒绝患者

据介绍,预防母婴传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优先领域。按照要求,各妇幼保健机构要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的检测与咨询。

各妇幼保健机构对感染的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母婴传播阻断干预措施,包括抗病毒药物应用、安全助产、喂养指导、儿童定期随访与检测、婴儿早期诊断的血标本采集及转运等服务和干预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诊疗和救治工作,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费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据了解,目前,抗病毒治疗是挽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命、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因此,我省要求,进一步落实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坚持就地治疗原则,对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及时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患其他疾病需要治疗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

保证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

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者也有不少,因此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是阻断艾滋病性病传播的重要关口。

此次,我省要求,提高血液筛查能力,所需费用通过调整血站供血收费标准、合理安排血站经费预算统筹解决。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教育部门要将无偿献血知识列入中小学生教育计划,从加强学生健康和品德教育入手,提高年轻一代的无偿献血公益意识,确保在校青少年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卫生行政部门和采供血机构要加强无偿献血招募工作,建立一支稳固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卫生、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积极探索经输血感染艾滋病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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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9-15 03:44:59 | 只看该作者
[服了]呵呵 你想就来嘛~~
板凳
发表于 2014-8-13 03:04:33 | 只看该作者
[有病] 没看完,先顶再说~顶完就闪!
地板
发表于 2014-9-27 04:07:46 | 只看该作者
强人,佩服死了。呵呵,不错啊  {淡定}
5#
发表于 2014-9-21 11:25:11 | 只看该作者
{:呀呀:}嗯,不错哟!
6#
发表于 2014-8-20 20:42:38 | 只看该作者
{:救命:}看下   
7#
发表于 2014-8-11 21:17:36 | 只看该作者
哎 [谢谢]我我我怎么办啊??
8#
发表于 2014-9-30 20:20:08 | 只看该作者
{看看}{看看}{看看}
9#
发表于 2014-8-8 13:47:49 | 只看该作者
[服了]闪人
10#
发表于 2014-9-23 07:58:44 | 只看该作者
{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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